白刃 发表于 2017-8-2 16:12:32

催收普及帖子


一直混水论坛,看到各位老哥老是问催收的消息是真是假。
小弟亲戚就是公检法工作的,我之前问过亲戚。
现在给大家科普一下催收的套路。

1、民事诉讼:一般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诉讼,由债权人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上诉,法院受理后会发传票到被告人。然后按期开庭,可以缺席审判。
这里提醒大家要注意的是:(1)一般法院分为人民法院、中级人民法院、高级人民法院。小弟是上海的,前面看了个帖子,催收说案件移送上海第一人民法院,这种名称本身就是错的,上海只有第一中级人民法院,是不受理这种催收的小案子的。一般民事诉讼都是从最底层的人民法院诉讼的,不会直接去中院诉讼的。这是司法的流程。(2)法院开庭一定会有传票,不管哪个法院。一般都是会邮政的快递送到被告人预留的地址,不可能在地址不变的情况下,没有传票就开庭的。(3)法庭诉讼是要钱的,虽然可以由法院判定被告人承担,但是原告要先垫付的。而且一旦起诉要撤诉,还有付撤诉费的。因此民事诉讼,老哥们都不准备还钱,小贷公司更不会自己掏钱先去起诉。
2、刑事诉讼:一般由债权人向公安机关报案,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确认犯罪才会刑事拘留。这里需要注意的是:(1)债权人需向被告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,即老哥你在哪里,他就要向哪里的公安机关报案。(2)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,一般都是调解为主,毕竟是经济纠纷。如果钱还上了就算了。如果还不上,那么就要追责。追责也是根据法律来的。
       下面请看司法解释: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,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,数额较大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
(一)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;
(二)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;
(三)冒用他人信用卡的;
(四)恶意透支的。
前款所称恶意透支,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。
那么各位老哥最多就是牵涉到恶意透支,那么恶意透支也是要达到一定的标准,即数额较大的,数额巨大的,数额特别巨大的。那么刑法规定
所谓情节严重,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。这里的数额巨大,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是指诈骗5万元以上者。至于其他严重情节,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;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;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,屡教不改的;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的;因其行为造成恶劣的影响的;等等。
所谓情节特别严重,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。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,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是指20万元。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,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为常业的;属于累犯、惯犯或多次作案的;具有多个情节严重的情形的;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;利用诈骗财物进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,因其行为造成特别恶劣的影响的;等等。
也就是说各位老哥只要金额在五万以下,就不算刑事犯罪,不予立案的。而且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,从派出所立案到判刑需要经过公安局开具刑事拘留、检察院开具批准逮捕,公安局进行逮捕,公安局进行结案,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,检察院起诉,法院判决一系列的流程。在这个流程刑事拘留起,犯罪嫌疑人就需在看守所羁押。
那么低于五万的最终怎么办呢,还是要回到民事诉讼。
因此各位催收包括银行再说的严重,其目的只是为了让老哥们还钱。本人写文章的目的只是告诉老哥们催收的伎俩不要怕,当然如果老哥们有钱还是还掉吧。毕竟欠债还钱应该的。

白刃 发表于 2017-8-2 16:13:28

各位看看,普及一下

冥王 发表于 2017-8-2 16:13:41

催收有本事,还需要当狗吗?

Haggard 发表于 2017-8-2 19:34:08

老哥666啊.这是请了个法律顾问啊!

假面超人 发表于 2017-8-2 23:38:08

老哥有心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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